评选过程
每年9月至次年1月31日,接受各项诺贝尔奖推荐的候选人。通常每年推荐的候选人有1000—2000人。不得自荐。
瑞典政府和挪威政府无权干涉诺贝尔奖的评选工作,不能表示支持或反对被推荐的候选人。
- 每年2月1日起,各项诺贝尔奖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筛选、审定,工作情况严加保密。
- 每年10月中旬,公布各项诺贝尔奖获得者名单。
- 每年12月10日是诺贝尔逝世纪念日,在斯德哥尔摩和奥斯陆分别举行诺贝尔奖颁发仪式,瑞典国王出席并授奖。
提名流程
根据规定,诺贝尔化学奖委员会给有能力和资格提名的人发送机密文件,由他们推荐诺贝尔化学奖获奖人选,合格的提名人(Qualified nominators)要求如下:
- 瑞典皇家科学院的瑞典或外籍院士;
- 诺贝尔化学奖委员会的委员;
- 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;
- 瑞典、丹麦、芬兰、冰岛和挪威的大学和理工学院,以及斯德哥尔摩的卡罗林斯卡学院的终身科学教授;
- 由瑞典皇家科学院从至少六所大学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学院(通常为数百所大学)选出担任同类职务的人员,以确保在不同国家及其学习所在地能够分配到适当的名额;
- 瑞典皇家科学院认为可能合适的其他科学家。
其中第5项和第6项所指的科学家的选择与确认,应在每年的9月底之前作出
评选考核
每年的贝尔化学奖最多颁给三个人及两项不同的科学研究。
获奖者由贝尔化学委员会甄选。该委员会由瑞典皇家科学院所推举的五名成员组成。每年9月进行的第一轮选拔中,事先选出包括大学教授、诺贝尔化学奖得主等人在内的约3千人会收到一份保密的提名表。表格须于翌年1月之前送达诺贝尔委员会,专家在审议后,在被提名人中选出15人左右。委员会将最终人选报告呈交至皇家科学院,接受进一步审议。瑞典皇家科学院最后以多数表决的方式,挑选出获奖者。
诺贝尔基金会的法规规定,被提名人名单从不向公众发布,被提名人本身也不会得知自己被提名。提名记录封存50年。
信息
所有信息来自于诺贝尔官方网站:Nomination and selection of chemistry laureates